pp电子游戏平台网站财务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,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,防范财务风险,保障学校资产安全完整,维护举办者、学校、师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财务活动,涵盖学校本部及所属的二级单位,学校各项收入、支出、资产、负债、净资产管理及预算、决算、内控、监督等工作均须遵守本制度。
核心原则:
1. 非营利性原则:学校为非营利法人,办学结余不得分配给举办者、出资人,严禁抽逃出资、挪用办学资金。
2. 独立核算原则:学校财务独立,单独设置财务机构、配备专职财务人员,独立开设银行账户,不得设立账外账、小金库。
3. 预算管控原则:实行“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、统筹兼顾、保证重点”的预算管理,严禁编制赤字预算,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与全过程绩效管理。
4. 依法合规原则: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、民办教育政策及税收规定,规范会计核算、票据使用、资金往来,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。
5. 风险可控原则: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,严控债务规模、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风险,保障资金链稳定与资产安全。
管理体制:
1. 决策机构:学校理事会为财务决策最高机构,审议批准财务管理制度、年度预算决算、重大资金支出、对外投资、资产处置、关联交易等重大财务事项。
2. 法定代表人:对学校财务工作负总责,保证财务资料真实、完整、合法,承担财务法律责任。
3. 校长:组织实施理事会财务决议,主持日常财务管理工作,审批预算内常规支出,督促财务制度执行。
4. 财务处:作为财务管理执行机构,负责会计核算、预算编制、资金管理、资产管理、财务监督、报表编制、税务申报等工作,配备会计、出纳等专职岗位,不相容岗位分离。
5. 监督机构:监事会负责监督财务制度执行、预算执行、资金使用、资产安全及财务人员履职,定期核查财务账目,向理事会报告监督情况。
第二章 预算管理
学校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,包括收入预算(学费、住宿费、培训费、财政补助、捐赠)、支出预算(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、基建维修、固定资产购置、专项经费、税费等)。
预算编制流程:
1. 编制启动:每年1月启动本年度预算编制,由财务部门下发编制通知及模板,明确编制要求、口径及时间节点。
2. 部门申报:各二级单位根据办学计划、工作任务及成本需求,编制本单位收支预算,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。
3. 财务汇总:财务处负责对各单位预算汇总、审核、平衡,结合学校发展规划、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年度收入预测,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。
4. 审议批准:预算草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报理事会审批。
5. 预算调整: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、重大项目调整等需调整预算的,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,财务处审核,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理事会批准,履行原审批程序,严禁无审批调整。
各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,无预算、超预算支出不予审批(紧急专项除外,需事后补审批)。财务处按月跟踪预算执行进度,分析差异原因,向校长办公会、理事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。预算执行结果纳入年度考核,强化预算约束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第三章 收入管理
收入分类:
1. 教育事业收入: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等,为学校核心收入来源。
2. 政府补助收入:财政生均补助、专项建设补助、师资培训补助、科研经费、奖助学金等财政性资金。
3. 捐赠收入:社会各界、企业、校友捐赠的货币资金、实物资产、无形资产等,捐赠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。
4. 其他收入:银行存款利息、对外服务收入、资产出租收入、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等。
收入管理要求:
1. 合规收费: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、标准收费,公示收费清单,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;学历教育收费按学年收取,严禁跨学年预收。
2. 统一收缴:所有收入由财务处统一收取、开具合法票据,资金及时存入学校备案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账户,严禁私自收费、坐收坐支、公款私存。
3. 分类核算:按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设置会计科目,分类核算各项收入,清晰反映收入来源、金额及性质,财政补助、捐赠收入专款专用、单独核算。
4. 欠费管理:建立学生欠费台账,明确催缴责任部门,规范催缴流程,控制欠费比例;对特困学生按政策办理缓缴、减免,减免需履行审批程序。
第四章 支出管理
支出分类:
1. 人员经费:教职工工资、社保、公积金、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外聘教师劳务费等。
2. 公用经费:办公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招待费、水电费、物业费、通讯费、交通费、印刷费等日常运行支出。
3. 教学实训经费:教学业务费、实训耗材、教材资料费、课程建设费、教研经费、实训设备维护费、学生实习经费等。
4. 固定资产购置与基建维修:教学设备、实训仪器、办公设备、图书资料购置,校舍新建、改扩建、维修,校园基础设施改造等。
5. 专项经费:财政补助专项、捐赠专项、科研专项、奖助学金等,按专项用途专款专用。
6. 税费支出: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印花税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等。
支出审批流程:
1. 预算内常规支出:经办人申请→部门负责人审核→财务处审核(合规、预算)→校长审批→财务付款/报销。
2. 预算内大额支出:经办人申请→部门负责人审核→财务部门审核→校长办公会审议→校长审批→财务付款/报销。
3. 预算外支出:经办人申请→部门负责人审核→财务部门审核→校长办公会审议→理事会审批→财务付款/报销。
4. 专项经费支出:按专项管理要求,专项申请→专项审批→专款专用→专项结算→专项审计。
支出管理规范:
1. 合规票据: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、完整、有效的原始票据(发票、收据、审批单、合同、验收单等),票据内容真实、与业务一致,严禁白条入账、虚假票据报销。
2. 资金支付:严格按审批流程支付资金,优先银行转账、对公支付,严控现金使用(符合现金管理条例);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支出,严控招待费、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。
3. 专款专用:财政补助、捐赠、科研等专项经费,严格按批复用途使用,不得截留、挪用、挤占,单独核算、专项结算、接受专项审计。
4. 成本核算: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,按专业、年级核算教育成本,为收费定价、预算编制、成本控制提供依据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
资产分类: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(现金、银行存款、应收款项、存货、短期投资)、固定资产(房屋建筑物、教学实训设备、办公设备、图书、交通工具等,单位价值500元以上、使用年限1年以上)、无形资产(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、土地使用权、软件等)、长期投资等。
流动资产管理:
1. 货币资金: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,财政补助、捐赠资金开设专用账户,账户报主管部门备案;出纳专人保管现金、有价证券,日清月结、账实相符;银行存款按月对账,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,严禁公款私存、出租出借账户。
2. 应收款项:建立应收账款、其他应收款台账,明确责任人,定期清理、及时催收,严控坏账风险;对超过 3 年无法收回的坏账,按规定审批后核销。
3. 存货管理:实训耗材、办公用品、教材等存货,实行采购 - 验收 - 入库 - 领用 - 盘点制度,专人管理、台账登记,定期盘点、账实相符,严控库存积压、浪费。
固定资产管理:
1. 购置与验收:固定资产购置纳入预算,按采购规定执行(招标、询价、竞争性谈判);购置后由使用部门、资产管理部门、财务部门联合验收,办理入库手续,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。
2. 核算与折旧:财务处按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核算固定资产,计提折旧,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。
3. 使用与维护:固定资产实行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,建立台账、贴标签,定期维护保养,提高使用效率;严禁私自出租、出借、处置固定资产。
4. 处置与清查:固定资产报废、转让、处置,由使用部门申请→资产管理部门审核→财务部门评估→校长办公会审议→理事会审批,按规定公开处置,收入上缴财务;每年至少全面清查一次固定资产,账实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、处理。
无形资产与对外投资管理
1. 无形资产:外购、自行研发、捐赠的无形资产,按成本或公允价值入账,分期摊销;加强无形资产保护,规范使用、转让、授权流程。
2. 对外投资: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投资;非义务教育阶段对外投资须经理事会批准,严禁使用财政补助、捐赠资金投资,严禁高风险投资;投资后跟踪管理,定期评估收益与风险。
资产权属:学校资产(举办者投入、财政补助、捐赠、办学积累形成)为法人财产,学校存续期间依法管理使用,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侵占、挪用、抽逃;举办者投入资产须在规定期限内过户至学校名下。
第六章 负债管理
负债分类:负债包括流动负债(短期借款、应付款项、预收款项、应付职工薪酬、应交税费等)、长期负债(长期借款、应付债券、长期应付款等)。
负债管控:
1. 严控负债规模: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,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,严禁过度负债、高息借款。
2. 借款管理:借款仅限学校教学、实训、基建等发展需求,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;借款资金专款专用,按期还本付息,严禁转借举办者、关联方或为第三方担保抵押。
3. 应付款项:及时清理应付账款、应付职工薪酬、应交税费等,不得长期挂账,避免滞纳金、罚款损失。
4. 关联方负债:与利益关联方(举办者、理事、关键管理人员及亲属)资金往来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允原则,合理定价、决策审批,信息披露,不得损害学校利益。
第七章 净资产管理
净资产分类:净资产包括限定性净资产(财政补助、捐赠等限定用途的净资产)、非限定性净资产(办学结余、非限定性捐赠、利息等)。
净资产管理:
1. 限定性净资产:按限定用途使用,专款专用、单独核算,不得随意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;限定条件解除后,按规定结转。
2. 非限定性净资产:办学结余全部结转非限定性净资产,用于学校发展、教学投入、实训建设、师资培训、风险储备等,严禁分配给举办者、出资人。
3. 净资产保值增值:合理配置资产、控制成本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实现净资产稳步增长,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。
第八章 财务会计报告与信息披露
编制财务会计报告:
1. 编制要求:按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编制财务会计报告,包括资产负债表、业务活动表、现金流量表、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,真实、完整、准确反映学校财务状况、业务活动成果、现金流量。
2. 编制周期:月度报表次月10日前完成,季度报表季后15日前完成,年度决算报表次年3月底前完成。
3. 审计要求: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,审计报告作为年检、评估重要依据。
信息披露:
1. 披露内容:按规定向教育、财政、民政部门披露财务会计报告、预算执行情况、收费项目标准、财政补助使用、捐赠收支、关联交易、资产处置、重大投资等信息。
2. 披露方式:通过学校官网、主管部门平台等公开渠道披露,接受师生、社会监督,保障信息透明。
第九章 财务监督与内部控制
内部监督:
1. 监事会监督:监事会定期检查财务制度执行、预算执行、资金使用、资产安全,核查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,发现问题督促整改,重大问题向理事会报告。
2. 财务部门监督:财务处履行日常监督职责,审核经济业务合规性、票据合法性、审批流程完整性,防范财务风险,对违规行为拒绝办理并上报。
3. 内部审计:设立内部审计岗位,定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、预算执行审计、专项经费审计、内控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,督促整改落实。
外部监督:接受教育、财政、民政、审计、物价、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财务资料,配合检查、审计工作,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内部控制:
1. 岗位分离:会计、出纳、审核、采购、验收、保管等不相容岗位分离,相互制约、相互监督。
2. 授权审批:明确各级审批权限、流程,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,严禁越权审批。
3. 风险防控:建立资金、资产、债务、税务、关联交易等风险防控机制,定期风险评估,及时化解风险。
4. 制度执行:定期开展财务制度培训、宣传,提高全员财务合规意识,强化制度执行刚性,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。
第十章 财务人员管理
财务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熟悉民办教育财务法规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无故意犯罪记录、无财经失信记录、无教育行业不良从业记录。
岗位职责:
财务负责人:主持财务部门全面工作,组织编制预算、决算,审核财务报表,把控财务风险,协调内外部财务关系。
会计:负责会计核算、凭证编制、账簿登记、报表编制、税务申报、资产核算、成本核算等。
出纳:负责现金、银行存款收付、保管,票据管理,资金日报,对账等。
培训与考核: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政策法规、业务技能培训,更新知识、提升能力;建立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,考核工作业绩、合规性、责任心,考核结果作为评优、晋升、奖惩依据。
职业道德:财务人员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,诚实守信、廉洁自律、客观公正、坚持准则,严禁弄虚作假、贪污挪用、泄露财务机密,违规者依法依规处理。
第十一章 附则
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变化及学校发展需要修订,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一致,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,以本制度为准;本制度未尽事宜,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、政策执行。
财务处
2024年6月18日
审
核: 发 至:全院各部门

签 发: 打 印:牛立鑫

第
